虽然成本控制和性能改进长期以来一直是
IT外包服务决策的主要驱动因素,但对破坏性解决方案的需求超越了这些传统概念。 IT领导者正在寻求创新——不仅是内部创新,也是外包合作伙伴的创新。——因为他们希望帮助公司变得更加敏捷并适应环境,创造新产品和服务,并进入新市场。
希望使用服务提供商提供破坏性解决方案的CIO必须改变他们选择、的方式来注册和管理这些合作伙伴。
虽然成本控制和性能改进长期以来一直是IT服务决策的主要驱动因素,但对破坏性解决方案的需求超越了这些传统概念。 IT领导者正在寻求创新——不仅是内部创新,也是外包合作伙伴的创新。——因为他们希望帮助公司变得更加敏捷并适应环境,创造新产品和服务,并进入新市场。
Deloitte Consulting董事兼总经理Doug Plotkin表示:“当我第一次开始外包时,外包的目的是削减成本并在服务水平上有所改善,而不是使用资本来实现可变性或获取技能。我们没有谈论创新。而且没有谈论速度。现在一切都是关于速度和试图获得创新。“
然而,正如那句老话所说,只要坚持不懈,铁铲就会被磨成针状。希望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创新解决方案的CIO必须改变他们选择、的方式来注册和管理这些合作伙伴。以下是IT领导者可以采取的一些措施,以推动IT服务提供商进行更多创新。
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
并非每个IT服务提供商都希望进行创新。 “确保你拥有合适的外包合作伙伴,拥有资源、的核心能力和对创新的兴趣,”华盛顿特区律师事务所Beddle Biddle的合伙人Jeff Ganiban说。首席信息官应确认供应商拥有专门用于识别和开发破坏性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资源。
监督提供者执行
业务转型和外包咨询公司Pace Harmon总经理Marc Tanowitz表示,推动创新的最可靠方式是“将创新与合同联系起来”。在市场特定基准的推动下,供应商必须致力于提高生产率和降低价格,这可能迫使他们提出新的解决方案。
Tanowitz说:“这恰当地激励了供应商,因为如果他们超过目标,他们将获得与之相关的利润。只要客户满意度保持在较高水平,那么这种情况就是针对客户和供应商。据说是双赢。“然而,Ganiban表示必须“避免对可以实现的目标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放开缰绳
然而,遏制创新的可靠方法是告诉外包商如何过多地完成他的工作。 “客户越详细地描述了他们想要完成什么 - 而不是如何做到 - 提供商思考如何实现它就越灵活,”Tanowitz说。 “这意味着你需要的是传达游戏的最终目标,而不是严格制定执行计划。”
改变从我开始
据Everest Group的合伙人Jimmit Arora称,IT公司在向供应商寻求创新时可能犯的最大错误之一就是“没有让员工遵守相同的创新标准。一家拥有真正创新文化的公司,首先我们在员工中寻找这种文化。我们的经验强烈表明,协同创新的公司(即创新是客户和服务提供商的平等责任)更有可能看到突破性技术的价值。“
超越供应商管理
Ganiban建议IT领导者应该激励他们的团队成员与IT服务提供商合作开发创新的解决方案。此外,“最有价值的供应商关系应该有健康的治理,这可以促进与他们支持的业务的互动,”艾斯纳说,“而不仅仅是与供应商管理办公室的互动。”
拥抱多元化采购
让多个供应商相互竞争可能是创新的巨大推动力。 “没有什么比竞争激励供应商了。在可能的情况下,考虑让两个或更多供应商准备出价并提供服务,“芝加哥Mayer Brown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丽贝卡S说。艾森纳说。 “然而,将业务扩展到太多供应商可能会导致供应商缺乏兴趣。”
根据Eisener的说法,拥有一个优先稳定的供应商是一种有效的方法。这些供应商已获得资格预审,IT组织已与他们签署了主协议,随时可以接受职位描述或业务订单。
行动第一
“传统方法是为供应商的创新提供资金。我们认为这是根本性的缺陷,“Arora说。 Everest Group最近的一项调查发现,75%的CIO现在表示他们的组织应该提供提供商。融资或共同融资创新。
“如果供应商的努力没有得到回报,他们就不会投资并提供创新,”Eisener说。 “没有什么是免费的。”
合理购买
“太多的采购组织只专注于从供应商那里获得最低的价格,”Plotkin说。 “但价格本身有时并不像可以产生的速度那么重要。”击败竞争对手也具有货币价值,采购组织必须愿意从更具战略性的角度来看待IT外包以促进创新。 “固定成本和大幅降价阻碍了创新,”Eisener说。 “供应商在逻辑上希望通过降低内部服务成本来实现利润最大化。当客户将供应商视为商品化供应商而非有价值服务时。谈到合作伙伴,客户不能期望看到创新或建立信任的团队关系。“
给它一些时间
在颠覆性云计算行业的推动下,许多IT合同越来越短。这可能是一件好事,因为它允许CIO避免在快速变化的技术和商业环境中进行长期交易的陷阱。但是,太短的合同会有问题。 Eisener说:“创新需要时间来发展,因此一年或两年的短期合同————通常不会留下足够的时间进行创新。”
了解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Eisener说:“合作创新可能很棘手,包括所有权和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权、成本分摊、竞争限制、排他性和其他类似的保护关系,这些是双方共同创新时需要面对的典型问题。 ,奖励可能是巨大的,包括获得先发优势、,以改善人工智能和数据分析等新型数字化转型服务的性能和创新。这些新的合作伙伴关系可以实现互利共赢,创新共赢。更有可能成功。“